說"不"太小聲! 男子性侵判無罪台中一名男子和一名未成年的女網買房子友發生性關係。少女控訴她已說「不」,仍遭霸王硬上弓,這名男子一二審都租辦公室被判刑,沒想到更一審時,高等法院法官卻認定少女可能因為害羞或害怕才小節能燈具聲說「不」,改判無罪。 有民眾質疑,既然已經說不了,哪有什麼大小聲之分澎湖民宿。 這起惹出爭議的性侵害敗訴案件發生在台中,男子和女網友約見面之後,就房屋二胎發生了性關係。 女孩子才17歲未成年,24歲的男子認為是在兩情相悅下才有進酒店兼職一步的肢體接觸,但少女則認為是被性侵,還強調說他當時有說「不」這個字新成屋。 不過,高分院法官表示,講「不」時太小聲,所以不算性侵害,男生女生對婚禮佈置「不」這個字的解讀果然不同,有律師也強調,性行為發生的過程中,只要有吳哥窟一方說不,就不能用強制的手段,否則就是觸法。 本則新聞由華視新聞提供 酒店打工2009/12/1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w68qwlr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